風險聯查、問題聯治、工作聯動——香坊區司法局積極搭建“四所一庭”銜接聯動平臺 | |||||||||||
| |||||||||||
為落實《關于建立“四所一庭”銜接聯動工作機制化解矛盾糾紛的通知》,香坊區司法局發揮法庭和公共法律服務所的職能優勢和業務優勢,搭建“四所一庭”共建平臺,努力探索實踐庭所共建模式,充分實現部門和行業間優勢互補,促進矛盾糾紛及時高效化解。 “四所一庭”工作開展以來,香坊區司法局積極與香坊區人民法院溝通協調,多次召開協調會,全面對接組成聯調小組,在區級層面上,區司法局與香坊區人民法院、香坊公安分局成立了香坊區“四所一庭”工作協調小組,同時4個鎮司法所、1個街道司法所與4個人民法庭組成了聯調小組,覆蓋率達到100%。同時決定將駐法院調解工作室的人民調解員隊伍進行優化。在全區19家法律服務所中優中選優,確定4家法律服務所,重新選定了9名法律服務工作者常駐人民調解工作室,極大程度地提高了調解員的整體法律素質水平。 香坊區司法局與香坊區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,做到揚長避短,整合力量,形成風險聯查、問題聯治、工作聯動的工作格局。制定工作登記臺賬,熟練平臺錄入,定期召開工作例會、聯席會議,建立互通共享信息機制,努力實現矛盾糾紛的源頭治理與訴前化解,把好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前沿關口,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解決在第一環節。 下一步工作中,香坊區司法局將肩負起“四所一庭”推進落實的具體責任,嚴格落實制度,強化協調協同,聚焦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隱患和苗頭,集中發力、精準施策,提升多元解紛實效。 | |||||||||||
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| |||||||||||
